房产证加不加ta名字?婚姻法如何改变你的生活-凯发游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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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加不加ta名字?婚姻法如何改变你的生活

2019/01/05
导读
经济社会发展推动“新婚姻法”诞生。

来源:www.pexels.com


撰文 | 臧晓露



“新婚姻法”搞事情?


作为小老百姓,我们都知道,家庭内部财产的分配并不是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,还要看婚姻法怎么说。在2011年之前,婚房在夫妻离婚时,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。but… 在2011年的那个夏天,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《婚姻法解释(三)》,俗称“新婚姻法”,一时引得无数争议。


首先,婚前购买的不动产,例如婚房,离婚时归房产证上登记的买方所有。这条甚至适用于登记的买方婚前仅仅支付了首付,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(第10条)


第二,当父母协助子女婚内买房且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时,离婚时房产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(第7条)


第三,如果子女婚内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改房并登记在该父母的名下,离婚时房产归该父母(第12条)


这些条文字字清晰,似乎是在说不偏袒结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,但结合社会现实,却让人不那么明白了。特别是房价蹭蹭蹭地往上涨的时候,2011年的“新婚姻法”可能对女性更不利。


因为有没有婚房对中国男青年脱单来讲至关重要,男方家庭一般集全家之力帮助男方买房(毕竟经济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),而女方家庭却很少有父母帮忙婚前买房的情况。正因如此,大多数中国婚房的房产证上都只有男方的名字,这点在统计数据中也得到了支持。


但是,不负责提供婚房,女方一般要负责装修买家具,多干家务,以及照顾老人和孩子。然而,这些劳动价值却没有在2011年新婚姻法中得到体现,并因其争议性受到了巨大的媒体关注。主要的国际媒体,例如《纽约时报》、《经济学人》、《每日邮报》和《卫报》等都有长篇幅的报道。


 来源:《奇葩说》第五季


经济社会发展推动“新婚姻法”诞生


那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要在2011年给出如此有争议性的解释呢?这背后是中国社会经济所经历的的巨大变革所推动的。首先,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财富的积累,对保护私有财产法律建设的需求日益高涨。因此,中国在2007年第一次颁布了物权法来保护私有财产。


第二,从21世纪早期开始,中国经历了巨大的房地产热潮。因此,男方的父母一般要付出巨大的家庭财富来购买婚房。


第三,中国的离婚率从21世纪初开始就逐年上升且增幅迅猛。男方家庭逐渐面临着一旦男方离婚就会损失一大笔财产的困境,因此他们感到不公平,而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的案件数量也逐年大量上升。


第四,社交网络开始在监督政府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。相似的案件如果得到不同的宣判就会在社交网络上迅速引起争议, 这些争议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。


因此,最高法院需要有一个清晰、简单、具体而又与2007年的物权法精神一致的离婚法,来降低法官宣判的灵活度。于是就有了2011年新婚姻法。


新婚姻法对已婚女性并不友好


但是,这新婚姻法实际造成的结果如何呢?随着房价越来越高,很多女方及其父母也帮着男方买房结婚。根据2012年的一份调查,在90% 的用现金购买的婚房和70% 的以贷款形式购买的婚房中,女方都有出钱。但是,由于她们没有预料到婚姻法会如此改革,她们的名字没有在房产证上,她们也没有保存付款的证据。


2011年新婚姻法的反对者认为,这次变革对男性和女性造成了不对等的后果:男性离开婚姻时可以拿到升值的房产,而女性由于没有预料到这次变革,她们付出的劳动和金钱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。


但是,光说不练假把式,作为严肃的人口学家,我们一定要用数据说话。杜克大学桑福德公共政策学院 (sanford school of public policy) 的研究人员利用2010、2012、2014和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 (cfps) 的数据对2011年新婚姻进行了政策评估。


结果发现,大约70%已婚家庭的婚房都只有丈夫(或丈夫的父母、祖父母)的名字在房产证上。对这些家庭来说,2011年的新婚姻法导致了部分产权从女方到男方的转移,降低了离婚概率。


只是,这并不全然是一个幸福的故事。在我国,大部分离婚由女方提出,新婚姻法颁布后,女方离婚的代价上升了,所以从数据上看,离婚风险降低了。但是婚姻不幸福的女性由于新婚姻法更不敢离婚了,她们的主观幸福感在新婚姻法颁布后一年内降低。与此同时,2011年新婚姻法并没有使得这些家庭中的男性觉得更加幸福。


不过,在婚姻法变革后的五年之内,30%左右的家庭改了小本本上的名字,把婚房产权从丈夫过度给了孩子;另外大约10%的家庭把妻子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。这些行为反映了夫妻双方对2011年新婚姻法的一些调适。由于这些调适行为,此次婚姻法变革对妻子主观幸福感的不利影响在长期逐渐消失。但是这些调适行为并不是没有代价的:新婚姻法颁布之后,相比于之前,妻子每周多花5%的时间做家务,以作为未提供家庭住房的补偿,而男性凭借房产在家务劳动中获得更高的议价能力。


所以,总的来看,2011年新婚姻法对大多数我国已婚妇女并不友好。虽然对妻子主观幸福感的不利影响是短暂的,但对她们的家务行为的影响是长期的。这每周多花的5%的用于做家务的时间,实际上反映了家庭内部夫妻之间的愈发不平等,家庭内部的男女传统分工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被加强了。女性因为投入更多了时间在家务而非工作上,使得男女收入的不平等也因此进一步扩大。


对于“房产证要不要加对方名字”这样的送命题,你是怎么看的呢?欢迎评论区留言与《知识分子》互动。 


本文原载于《严肃的人口学八卦》,微信号:renkou8gua,《知识分子》获授权转载。


参考文献

[1] fincher, l. h.(2016). leftover women: the resurgence of gender inequality in china.zed books ltd.

[2] zang, emma. 2018. "property right talks: the 2011chinese divorce reform and its gendered consequences."princeton research network on contemporarychina working paper series (



臧晓露

杜克大学

桑福德公共政策学院

博士候选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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